前言:北京技术研发机构转让 北京认证服务机构转让 北京养老服务机构转让
北京技术研发机构转让
北京认证服务机构转让
北京养老服务机构转让
根据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指示,北京市鼓励在京设立科技研究开发机构的规定,
为发挥首都人才聚集、科教资源丰富的优势,促进科学技术进步,增强区域创新能力,加快知识型服务产业发展,提高首都经济的质量和效益,制定本规定。在自然科学相关领域内从事基础研究、应用研究、高新技术研究、社会公益性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和试验工作。研发机构实行独立核算的,其从事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、技术培训活动,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,可向地方税务管理部门申请免征营业税;研究开发的软件,经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,在销售时将著作权、所有权一并转让所取得的业务收入,免征营业税。上述技术性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部分,可向地方税务管理部门申请免征企业所得税。凡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的研发机构,可免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,直接到所在区县科委领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,享受本市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政策。现我司对外转让的机构如下,有需可询:
****(北京)养老服务机构
全新
北京****认证服务机构
全新
北京****技术研发机构
全新
北京****航天技术机构(有限合伙)
全新
**(北京)认证中心
全新
***(北京)职业技能鉴定中心
全新
以上公司均为全新,未经营过,您若有喜欢的字号,也可以新核,全程包办,不成功退款。